
電子煙空運鑒定書
根據(jù)深航下發(fā)的關于電子煙分類識別的通知,以及電子煙部件的功能劃分,關于電子煙類產品分類識別要求:
1、裝備完整的電子煙(電池跟霧化器(煙嘴)連成整體,構成完整的電子回路),按PI967/PI970出具運輸報告。提供內置電芯(或電池部分)的UN38.3報告。
2、電子煙電池部分與霧化器(煙嘴)等部件拆分開,包裝在一起運輸?shù)?,按PI966/PI969出具運輸報告。提供電池部分的UN38.3報告。
3、電子煙電池單獨運輸,按PI965/PI968出具運輸報告。提供電池部分的UN38.3報告。
電子煙煙油出貨要求
首先確認是否帶煙油一起出貨:
1、不帶煙油出貨
需提供一份說明函,說明出貨時不會帶煙油一起出貨,寫清楚后,簽字蓋章即可。
2、帶煙油一起出貨
煙油和電子煙都需要分別出鑒定報告,兩份報告同時使用才能出貨
要求如下:
1、需提供說明函說明煙油有多少毫升?是否有尼古丁?尼古丁含量是多少?
2、需提供MSDS、樣品和包裝圖片(包裝圖片:是指出貨時正規(guī)的商業(yè)包裝圖片)
3、煙油中尼古丁的含量不能超過5%,否則不予出報告。
4、煙油瓶上或包裝盒上或附帶說明書上,須有明確的煙油及尼古丁的含量信息。
好的,以上就是電子煙空運鑒定書的全部介紹。值得注意的是,空運電子煙在一些國家是有限制的,因此需要專門的物流渠道提供運輸支持。其次,電子煙的煙油比較特殊,在國際運輸中屬于高危品,郵寄該類產品需要特殊的產品包裝及物流渠道,否則很容易會被扣貨。如需了解更多電子煙國際空運信息,可以在線咨詢:0755-29982715。